《逃犯條例》修訂引發的政治、暴力和國際問題仍然沒完沒了,不少人問:「點收科?」我想談點個人看法。
首先,我們要對當前形勢有正確的戰略研判。《黑衣暴力運動》早已變質,運動的主角已經不是和平示威遊行的市民,運動的目標也已經不是「五大訴求」,而是以暴力和其他非法手段癱瘓社會和推翻特區政府,奪取香港政權(regime change),改由反對派執政;篡奪中央政府根據《基本法》的權力,包括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實質任命權,免除主要官員對中央政府的問責,實行「去中央化」,將香港的「高度自治」篡改成「完全自治」,令中國對香港只有名義上的主權。下一步是去中國化,香港實質上成為獨立於中國的西方傀儡;再下一步是結合外部勢力,成為顛覆基地,在中國內地複製「黑衣暴力運動」,改變內地的政治制度和進一步分裂中國。
二,我們要有正確的戰略定位。無論風如何吹,雨如何打,都改變不了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份的事實,也改變不了當今中國在世界上擁有龐大的政治、外交、軍事和經濟實力的事實。香港社會和特區政府都必須認清這些基本事實,堅持這個戰略定位,用好用足中央的授權和國家的力量,配合好中央的部署,堅定立場、堅定信心,力求香港的長治久安,不求一時的風平浪靜,不應有思想束縛,不能有行動禁區,不要投鼠忌器,要與所有暴力份子和他們的主子金主們鬥爭到底,取得「一國兩制」的歷史性勝利。
三,要有戰略定力。特區政府和建制派,包括香港的工商界,必須對中央和香港克服困難的能力有充分信心,不能虚怯,不能自亂陣腳,成為心戰的犧牲品。1982年中國政府宣布收回香港,以及1989年的風波,都曾經在香港引起不安甚至恐慌,眼前的問題不比當年困難,我們現在的力量比當年強大得多。歷史證明,危機過後,香港不僅可以迅速復原,而且能夠用好國內外的新機遇,衝上更高更好的發展台階。
四,要做好全面戰略部署。「預則立,不預則廢」,特區政府和中央在《基本法》規定的體制內有一整套的政治、行政、財政、法律和武裝力量,包括可用而至今未用的各種力量;在必要時,除了這些香港體制內的力量外,中央還有更多更強有力的體制外的力量可用。我們要調動香港體制內、體制外的一切常規和非常規力量,做好短、中、長期的部署,也要做好常態和非常態下的部署。
五,「狹路相逢勇者勝」,要責無旁貸地切實執行、徹底執行戰略部署。從積極方面看,「黑衣暴力運動」已經犯下戰略性錯誤,為中央和特區政府提供了難得的趁勢犁庭掃穴的機會。未來幾年,需要做、可以做、值得做的事很多,裡裡外外全面治理、改革、整頓的工作都必須堅持到底。(完)
文 : 梁振英
全國政協副主席、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行政長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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